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工程区别在于两者的主体不同、对象不同、分包合同效力不同和对应的转包义务不同。工程分包合同不成立是区别无效的,只要存在欺诈、工程胁迫的分包手段、损害国家利益都是转包属于无效行为。
一、区别工程分包与转包有什么区别呢
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工程区别有: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分包
2.对象不同。转包转包的区别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工程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分包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转包无效行为;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止,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属合法行为。
4.对应的义务不同。转包合同中,总承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责任;而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成立项目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分承包人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二、工程分包合同不成立有效吗
工程分包合同不成立无效。律师在线提醒您,只要工程承包合同不属于无效情形之一,比如不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情形的,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

三、建筑分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建筑分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